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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 發 生 事 故 , 公 司 應 了 解 需 集 中 處 理 的 項 目 。 持 續 業 務 運 作 規 劃 的 第 一 步 , 是 確 認 讓 公 司 可 繼 續 營 運 的 最 重 要 業 務 活 動 所 在 , 故 須 充 分 了 解 業 務 , 包 括 目 標 、 產 品 、 服 務 、 資 源 、 設 施 、 供 應 商 、 顧 客 及 互 相 影 響 的 因 素 。
重 要 業 務 活 動 是 維 持 業 務 持 續 運 作 的 要 素 , 如 無 法 進 行 , 便 會 引 致 :
在 確 認 重 要 業 務 活 動 後 , 應 逐 項 分 析 , 根 據 其 對 達 成 公 司 策 略 目 標 的 重 要 程 度 , 釐 定 復 原 重 要 業 務 活 動 的 優 次 及 目 標 。 應 考 慮 的 常 見 問 題 包 括 :
關 於 每 項 經 確 認 的 重 要 業 務 活 動 , 公 司 須 找 出 進 行 活 動 所 需 的 各 種 輔 助 資 源 , 以 及 缺 乏 資 源 對 業 務 的 影 響 , 而 應 考 慮 的 資 源 範 疇 載 列 如 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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