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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 訊 科 技 服 務 外 判 是 將 原 本 由 內 部 員 工 負 責 的 資 訊 服 務 或 功 能 交 給 其 他 公 司 負 責 。 資 訊 科 技 服 務 外 判 可 以 涵 蓋 各 種 不 同 服 務 的 範 圍 , 包 括 應 用 程 式 的 開 發 和 維 修 、 網 路 管 理 、 桌 上 電 腦 管 理 、 資 訊 科 技 服 務 支 援 熱 線 (helpdesk) 及 電 腦 中 心 的 管 理 。
當 一 個 機 構 外 判 部 份 資 訊 科 技 服 務 的 時 候 , 外 判 供 應 商 便 可 能 成 為 公 司 裡 另 一 個 “ 內 部 人 員 ” , 處 理 公 司 內 敏 感 而 且 重 要 的 資 料 。 雖 然 由 外 判 供 應 商 提 供 服 務 可 能 為 公 司 帶 來 利 益 和 成 本 效 益 , 但 在 外 判 資 訊 科 技 服 務 時 , 機 構 必 須 有 適 當 的 安 全 管 理 程 序 來 保 護 敏 感 的 資 料 和 客 戶 的 私 隱 。 數 據 擁 有 人 必 須 監 管 和 覆 檢 外 判 商 的 所 有 接 達 權 限 , 以 確 保 重 要 資 料 的 安 全 。 底 線 是 : 一 個 機 構 可 以 外 判 它 的 運 作 , 但 是 不 能 外 判 它 的 責 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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